福建出臺遠程異地評審管理規則
2026年05月29日 08:52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福建省財政廳近日發布《福建省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工作管理規則(2026版)》(以下簡稱《規則》),對遠程異地評審的適用范圍、評審場地、評審規則等內容進行優化完善,進一步規范全省遠程異地評審工作。
在適用范圍方面,《規則》明確,達到公開招標限額的物業、保潔、安保、綠化項目;依法不進行公開招標且金額達到400萬元以上(含)的工程項目;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上(含)的服務項目;各縣(區)(不含廈門所轄縣區)預算金額300萬元以上(含)的服務項目,都應采用遠程異地評審方式。滿足相關情形且預算金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含)的部分服務項目,及所需評審品目的專家在省內數量極少,無法滿足評審需求的政府采購項目應優先使用跨省遠程異地評審方式。
《規則》要求,遠程異地評審場地應結合場地自身實際情況,制訂《場地管理規范》,明確各類人員活動范圍、通信工具管理等要求。有條件的縣(區)可根據自身需求向省級財政部門申請設立遠程評審場地,經批準后方可開展建設。未建立遠程異地評審場地的,應到就近的遠程異地評審場地進行評審活動。同一個遠程異地評審場地每天只能安排一場由主場地組織的評審,系統將根據評審場地當天空余有效評審單元間數量,合理分配抽取為評審副場。省內部分地區因專家資源極為有限,經省級財政部門同意可不納入被抽取評審副場。全省范圍內所有評審場地均可作為跨省遠程異地評審主場地,其中省本級、福州、泉州、廈門、漳州等5個遠程異地評審場地作為跨省共享副場地。
《規則》規定,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項目,抽取異地專家的人數不得少于當次項目評審委員會總人數的二分之一。省內遠程異地評審的項目,副場地及異地專家在開標當日通過系統隨機抽??;跨省遠程異地評審的項目,副場地及異地專家在開標前1日通過省際間調度模塊隨機抽取??缡∵h程異地評審主場不得將詳細項目信息在預約時告知副場,不得展示預約成功的場地準確信息。預約成功后僅將開標時間、專家人數、專家評審分類等特定信息提供給副場。
《規則》提出,遠程評審過程中評審委員會在發起澄清說明時,應通過項目所在省的評審系統以視頻、音頻或文字交流方式進行溝通確認。遞交投標(響應)文件的供應商進行的澄清、說明,由評審委員會成員形成一致意見后作為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留存。遠程異地評審項目需核對評審結果的,由主場組織評審委員會進行復核。
對于發生斷電、斷網等緊急情況,《規則》規定,故障可在短時間內解除的(不超過2小時),待故障解除后繼續評審;故障無法在短時間內解除的(超過2小時),通知主場,更換副場或主場補充抽取專家。采購人或項目代理機構應按實際情況予以記錄,作為項目評審過程資料一并存檔。(記者馬金眈報道 )
此外,針對跨省遠程異地評審項目的評審專家勞務費標準,《規則》提出,主場的評審專家按照主場所在省份的標準發放,副場的評審專家按照副場所在省份的標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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